为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提高执法和行政行为透明度,强化权力监督,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努力建设让党委政府放心、企业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机关,晋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忠实履行职能。依法履行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神圣职责,切实加强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严厉打击乱用和肆意添加食品添加剂行为和制售使用假劣食品药品行为和责任人,营造竞争有序的食品医药产业发展环境和安全放心的饮食用药环境。 二、推行政务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法律法规全面向社会公开,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做到“六公开”,即:公开审批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审批依据、公开告知需提供的审批材料、公开承诺办结时间、公开收费标准,实行阳光行政,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三、提高服务效能。坚持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进一步推进审批流程再造,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认真做到接待热情周到,服务耐心细致,办事严谨规范,工作务实高效,不让群众事情被耽搁,不让办事人员多跑路。 四、规范行政行为。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文明执法,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公等问题,执法中不徇私枉法,不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制度,凡没有收费标准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依法可以收取费用的,按下限标准收取,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促进科学发展。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企业、乡村、社区为人民群众和创业者提供食品药品法律、政策、技术和科学常识的咨询服务,建立“面对面、点对点”联络制度,开辟企业服务“绿色通道”,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实行专人跟踪服务,帮助排忧解难,把监管变为“春风化雨”的服务,促进又好又快发展。 六、依法廉洁从政。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纪律和廉洁从政规定,严禁办理“人情案”、“关系案”,严禁向食品药品行政相对人违规收取费用,严禁收受任何形式贿赂,严禁违规干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和稽查监督等业务,严禁利用行政职权吃、拿、卡、要。 七、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法律、民主、舆论和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并及时作出承诺。对能迅速解决的问题,立即着手解决;不能迅速解决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限时整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及时通过媒体或当面沟通等方式作出说明,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八、严格守信践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以上承诺,自觉践行承诺内容。对未按规定兑现承诺服务事项或违背承诺并经调查属实的,市局党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群众、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电话:12346 0354-3077001 0354-3077012 晋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